4月下旬以來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
淞南派出所民警
接連在轄區發現數輛
成色較新、電瓶明顯改裝過 的電動自行車
細心的民警還發現
馬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
為宣傳店家
一般會在后輪擋泥板處
明顯標注店名、地址、電話
而上述新車都沒有
有悖常態
為此
民警通過暗中走訪收集線索
線索均指向了淞良路上的某車行
店里沒有明顯改裝維修的痕跡
民警通過觀察發現
店內的小工幾乎不在店內停留
只是到了吃飯時間才出現
但似乎又像干了大量體力活
于是
蹲守的民警循著小工的軌跡
發現了破綻
原來在離門店不遠處店外有店
民警突擊檢查了這處“店外店”
當場查獲一批
改裝工具、電瓶和待售新車
抓獲老板牛某和小工葛某
經過審訊
犯罪嫌疑人牛某交待
為避免被發現
通常只有老顧客介紹 來的生意
才敢放心地改裝銷售
根據買家的需求
可以將電瓶訂制改裝為60V、72V不等
安裝到新車上
出售“訂制整車 ”
經查證
年初以來
牛某以營利為目的
出售所謂的非法“訂制車”
24輛非法獲利約6.4萬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牛某等2人
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已被寶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私自為電動自行車增加、改裝非原廠正規電池,不僅因速度、重量提升易致剎車失靈增加事故風險,同時也增加了電池自燃爆炸引發火災的隱患。消費者不應過分強調車速快、續航強等非必要性能,應從正規商戶購買符合標準的車輛,規范充電、安全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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