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一家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在例會上以“找內奸”為由,提出要查看員工手機,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組織架構和人員信息。迫于無奈,員工們接受了檢查,但沒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機。這次員工林女士拒絕配合,公司卻以此認為林女士就是“內奸”,強行將其辭退,并拒絕給予賠償。
在另一起案例中,馬某與一家環保公司已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次勞動合同期滿前,該環保公司通過恢復馬某工作電腦上已刪除的數據,認定馬某存在偽造病假、騙取休假等違紀行為,違反了公司獎懲制度規定,以馬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決定不續合同。
企業是否有權查看員工的微信聊天記錄?企業對員工信息收集的行為邊界在哪?以及當員工勞動者的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么辦?
聽友287728163
聽友220977459
直接報警困難嗎
米山童姥
公開侵犯個人隱私?這單位怎么這么漠視法律責任?
再次相會
卑微
燒餅加狗肉
真的有內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