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思舜作品《塵緣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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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言

寫下這個標題,一時竟不知怎么開頭。
還是先說緣起吧。2006年,我在網站工作,想著為網站的論壇活躍一下氣氛,于是編了個故事,取名為《心覺》。故事還真吸引了不少人,一些網友催逼著不斷更新,居然寫了四五萬字。后來,有人說還想看《心覺》的前傳和后傳,虛榮心加上厚臉皮,便又寫了《心經》和《心緣》,美其名曰“塵緣三昧”。
和多數小說、電影或電視劇后續的命運一樣,《心經》和《心緣》被網友們無情地打入冷宮。加之工作調動,離開了網站,網上寫小說的熱情隨之銳減,僅具雛形的《心緣》也胎死腹中,罪莫大焉。
到底心有不甘。這幾年,每當三五好友拿“塵緣三昧”開涮時,便要心痛我那還沒出生就被扼殺的《心緣》,靜夜里老是責問自己,為啥不寫出來?為何在意別人看不看?這一問,便爭得些自省空間,也增加了把這部小說寫完的勇氣,最近又從銀舫兄、遐女以及張寒等幾位朋友處得到鼓勵,于是,再次涎著臉,一口氣將《心緣》改出來——確切說,應是重寫。因為除了人物框架,多數內容都是新加進去的。不過,這次沒掛到網上,倒不是怕被砸磚扔臭雞蛋,而是心淡下來了。
再說內容。顧名思義,“塵緣三昧”要刻畫的是心路歷程,展示生存、生活、生命的時間和空間。主人公宋天殤出生于偏壤小山村,那里的人,質樸近愚,憨直實誠,通過努力和命運眷顧,天殤考上大學并到江南工作。然而,年齡的增長、空間的轉換以及價值取向的差異讓他越來越困惑、迷茫并一度找不到自己的存在,好在無數次的情感磨礪和現實洗禮并沒讓他沉淪,他最終走出了生命怪圈,坦然地活了下來。
最后說點題外話,和創作心態相關。這些日子老纏繞著一個問題:為什么寫小說?
很無恥地回顧了一下,我寫小說的心態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5年以前,不知天高地厚,很把自己當回事,總想著一夜成名,一夜暴富。很在意技巧,什么懸念、呼應、明線、暗線跟排兵布陣似的,語言也花里胡哨,總之,在乎的是別人怎么看。第二階段,2005年至2009年,退燒了,總算有點自知之明了,開始關注生活本身,于是逐漸淡化技巧和語言,在乎的是真實感。第三階段,2010年以后,突然發現外在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寫小說純粹是遵從內心的萌動。前兩天和金波聊他寫的《我姐》時,也表達過這層意思。我這兩年寫的東西非?!白晕摇?,“自我”到不但別人不明白想表達什么,甚至有時連“外我”都不知所云。譬如這兩年一直在邊寫邊改的《麻雀》,以及這篇推倒重寫的《心緣》,它們讓我既痛苦,又欣慰——因寫不出而痛苦,因還想寫而欣慰。
“小說很沒勁?!边@便是我最近重寫《心緣》的真實感受。有時候,我覺得,這樣的小說越是寫得平淡無奇,越寫得家長里短越瑣碎越能深入內心、傳達出關于“生命”本質的一些東西。但是,如果小說真的變得平淡無奇,沒有那些懸念、情節支撐,誰又能耐著性子看下去?這很矛盾——小說必須得有人看,要有人看就得有情節、懸念,這是矛;小說如果情節太強烈,懸念太多,可看性太強,讀者就可能只停留于故事本身,不去深究作品的核質,這是盾。換句話說,討好了讀者,往往討好不了自己;討好自己,往往討好不了讀者。高明的作家,也許既能討好讀者,又能討好自己,但如果這樣,作家也就變成了“匠”,帶著“匠”氣的作品,無論有多完美,有多少人喜歡——它,不過是一件花錢就能買到的商品而已。
列夫·托爾斯泰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為什么要出走?從研究者的角度,這可能是個解不開的謎。但我給出的答案很簡單:他不想被出賣,他想活他自己。
但問題跟著來了:誰出賣了你,誰收買了你?哪一個才是自己,哪一個又不是自己了。